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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门闯宅还耍横,60岁老汉反杀算防卫吗?这起血案的争议戳中所有人 11月13

破门闯宅还耍横,60岁老汉反杀算防卫吗?这起血案的争议戳中所有人 11月13日,山西长治“狗咬人引发的血案”开庭,法庭内外的争论快掀翻屋顶。一条狗引发两条人命相关的悲剧,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成了最刺心的谜题。 故事的起点很清晰:申家儿子被郭家的狗咬伤,情急之下摔死了狗;协商不成、报警无果后,郭家竟带着多人踹门砸窗闯入申家,厨房玻璃碎了一地,还喊着“人不如狗值钱”“今晚弄死你们”的狠话。60岁的申老汉被围殴至鼻骨骨折,退到墙角无处可逃时,拿起窗台上的剔骨刀胡乱挥刺,最终导致郭某死亡、三人受伤 。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申老汉,可辩方的无罪辩护掷地有声:别人都闯到家里打砸围殴了,难道只能束手就擒? 支持申老汉的人怒喊“这就是正当防卫”:家是最后的堡垒,破门而入就是对人身安全的极致侵犯。60岁老人面对数名青壮年的围殴,恐惧早已压过理智,挥刀是求生本能,难道还要让他精准计算“防卫力度”?更何况郭家三人已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另案处理,这本身就坐实了“不法侵害”的存在 。 反对的声音也很尖锐:再大的冲突也不能致人死亡,生命至上是底线。就算郭家闯宅不对,申老汉连刺9刀造成一死三伤,是不是超出了必要限度?被害方说“只是砸玻璃争吵,没动手且准备离开”,十几秒内就出了人命,这防卫是不是太“过激” ? 其实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该不该防卫”,而是“防卫的边界在哪”。当不法侵害闯入家门,当老人和家人的安全被直接威胁,“必要限度”该用冰冷的法条定义,还是该结合当时的恐惧与绝境?郭家纵狗伤人在先,非法闯宅在后,步步紧逼点燃了导火索;申老汉的反击虽造成严重后果,却是退无可退时的本能反抗。 这起血案给所有人出了道难题:如果你的家被破门闯入,你被多人围殴,手里只有一把能救命的刀,你会怎么做?是束手待毙,还是拼尽全力反击?法律该保护守家的人,还是纵容闯宅的恶?答案,恐怕比这起案件的判决更难统一。

评论列表

阿鲁
阿鲁 2
2025-11-14 03:44
如果当天没有“非法侵入住宅”犯罪在先,就不会有后面的正当防卫杀人。因侵犯他人的非法行为导致的结果都需要犯罪行为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