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津贴发放范围有变,
11月1日起执行
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2022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多地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一、广西贵港
10月11日,广西贵港发布《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试行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
1.灵活就业人员在怀孕前参加生育保险,分娩当月已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在怀孕前参加生育保险,且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在文件实施前已怀孕且怀孕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文件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参加生育保险,分娩当月已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的,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在文件实施前已怀孕且怀孕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文件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参加生育保险,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个月且生育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的,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待遇。
二、河南郑州
9月24日,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关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问题告知书,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申领问题:

1.已在郑州市以灵活就业形式正常参保的,均可享受医保及生育待遇(含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的,可“免申即享”“一站式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省外生育后,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申领相关待遇。
3.医保经办机构受理业务后,正常发放。

10月1日起,
分娩医疗费用补贴升级
一、广东惠州:产前检查费用100%报销
9月30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按照甲类支付;支付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费用时个人不先自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定的产前检查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的门诊产前检查(含产后42天的检查)政策内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即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为100%。
二、湖南长沙:最高可享2000元生育补助
10月13日,长沙市推出2025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生育补助方案。

通知明确:
1.生育补助对象
参加了长沙市2025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的在职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新生儿的,即可申请生育补助。
2.生育补助标准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在职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发放生育补助金,补助标准为:一胎600元/胎/人,二胎800元/胎/人,三胎及以上2000元/胎/人,生育胎次的认定以生育回执登记胎次为准。
3.生育补助申请时限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产假期间,选生育津贴还是产假工资
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是:
我该选生育津贴还是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到底该单位发还是社保给?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产假期间,企业只发基本工资违法!
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对产假期间工资的替代补偿。法律明确规定:
社保承担:单位若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社保将钱打给单位账户后,企业需全额转交给职工(多数地区已开放个人直接收款)。
单位兜底:若企业未缴纳生育险,产假期间的工资必须由单位按产前标准全额发放,不得克扣!
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需要“二选一”,而选择产假工资还是生育津贴,遵循“就高补差”原则:
津贴>工资:差额归职工,企业不得截留(如津贴1万元,工资8000元,职工可拿全部1万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