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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男子持刀和民警对抗,开路虎的大哥瞅准时机撞了上去,男子瞬间摔倒,被抓捕后

郑州,一男子持刀和民警对抗,开路虎的大哥瞅准时机撞了上去,男子瞬间摔倒,被抓捕后送至医院救治,网友们担心,大哥把男子撞伤后会不会负法律责任呢? 在街道上,出现了一幕非常揪心的画面:一位穿着西服、挎着背包,手里却拿着长刀的男子在那里叫嚣着,不知道心里是有委屈,还是想要对谁实施侵害。 这场面其实还是很可怕的,可以看出该男子的情绪很是急躁,不听大家劝阻。 好在四周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实施制止了,他们有的拿着长长的叉子,有的拿着盾牌,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既不伤害自己,也能对对方进行控制。 最开始只有两三个人在对该男子进行包围劝阻,见他不听,后来又加入了好几个人一起围堵,画面里能看到六七个人从男子的四面八方围过来,将他圈成一个圆圈,防止他冲出去伤害路人。 但该男子很警惕,他不让大家靠近,拿着刀在空中挥舞,迫使众人远离。 照当时的情况,如果没能形成有效包围圈,男子很可能冲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这时,一位开路虎的大哥在包围区边缘,他生怕阻挡工作人员的行动,便缓缓把路虎车往后退,让工作人员能顺利形成包围圈,方便他们用叉子控制对方。 可这时男子的位置也在变化,他直接往后退,想退到一排停好车的区域,这样就能把精力都集中在正面。 路虎车车主看到这一幕,瞅准他左顾右盼的间隙,直接以七八十码的速度撞了过去,车子刚碰到男子,他立即踩下刹车。工作人员见状瞬间扑过去,将男子抓获并送往医院救治。 有人看了这一幕后,觉得大哥太棒了,不但人长得帅、车开得好,这颗见义勇为的心更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过随后大家都在想:万一把这男子撞出点事,大哥会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到时候可麻烦了。 要知道,那男子被撞后是后背、头部先着地,他年纪属于中年偏上,谁知道他体质好不好?万一就这么被撞出点意外呢? 不过像这种见义勇为,应该不会承担责任吧?毕竟对方本来就是持刀行凶的犯罪人员,撞了应该不用赔偿。 话又说回来,大哥还是有分寸的,刚一撞到就立刻刹车,属于合理范围内的行动。 如果直接冲过去或者压到对方,那肯定是另一个结果,但人家大哥的目的是帮忙制止,并没有恶意发泄或操作不当,应该没问题。 有人表示,这应该算正当防卫吧? 但正当防卫是针对“对方正在对自己实施侵害”,可这男子并没有对大哥进行侵害,所以算不上正当防卫。 不过还是有人希望把这个事情讲清楚、说明白,以后遇到类似情况,知道该不该出手、该如何出手,既能制止对方,又能保护自己。 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抗的行为符合袭警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袭警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使用管制刀具等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事件中,男子持刀暴力对抗正在执法的民警,已构成袭警罪;因使用管制刀具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路虎司机驾车撞倒持刀男子的行为,可能涉及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且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路虎司机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持刀男子对民警的暴力袭击,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 但具体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需综合考虑行为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是否“造成重大损害”。 本事件中,司机为制止持刀男子袭警驾车撞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和时间条件;结合男子仅摔倒未受重伤、司机撞后立即刹车的情节,其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逐浪新闻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