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裤头要不要脱?要脱我马上脱给你看!”老人怎么也没想到,逛超市竟然被认为是小偷,

“裤头要不要脱?要脱我马上脱给你看!”老人怎么也没想到,逛超市竟然被认为是小偷,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做出了令人尴尬脸红的举动。 超市里人来人往,老人手里只提着个布袋子,原本只是想买点日用品。走到出口时,警报器突然响起,两个保安快步上前拦住去路。“老师傅,袋子里有什么?让我们检查一下。”周围顾客的目光齐刷刷投过来,老人脸上火辣辣的。保安一把拿过布袋翻了个底朝天,又把老人上下打量一番,最后盯着他的裤子口袋。“这里鼓鼓囊囊的,装的什么?”老人解释是手帕和零钱,保安却坚持要他掏出来证明。老人双手发抖,眼眶泛红,那句又气又羞的“裤头要不要脱”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这样的场景并不罕见。马鞍山一位老人在超市购物时被员工怀疑偷东西,被迫当众解开两件衣服自证清白。资阳市72岁的赖大爷结账后被拦下,不得不翻开所有衣裤口袋接受检查。更有78岁的屈老伯在超市遭遇保安直接搜身,事后超市不得不在门口张贴手写检讨书道歉。这些老人共同的感受是屈辱——明明没做错事,却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像罪犯一样被检查。 超市员工确实没有权力对顾客进行搜身。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民警依照法定程序才能对公民进行人身检查。超市保安和工作人员最多可以要求顾客配合调查,一旦涉及搜身或强制检查,就踏入了违法区域。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王秀芬律师指出,私自搜身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权,消费者完全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 为什么老人特别容易成为这种怀疑的目标?或许是因为他们行动缓慢、对超市流程不熟悉,也可能因为他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福州一位七旬老太因为包里有上次购物剩下的口香糖触发警报,被当场认定为小偷,尽管监控显示她根本没去食品区。宁波一位六旬老太为买1.9元的手套被保安关了一个多小时,吓得直哭。这些老人之所以成为目标,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看起来“好欺负”。 更深层的问题是,我们是否把商业利益置于人的尊严之上?超市为了防止商品丢失,采取严厉的防损措施本可理解,但当这些措施演变为对顾客尤其是老年顾客的无端羞辱时,就背离了初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保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任何企业都无权以怀疑为由侵犯这项基本权利。 假如我们是那位被当众要求“脱裤头”的老人,心里会是什么滋味?衰老本身就会带来无力感,这样的当众羞辱无疑雪上加霜。超市与顾客之间应该建立基于相互信任的关系,而非相互戒备的对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