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11月10日,怀化中院到怀化监狱对两起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旁听。

庭审阶段,合议庭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罪犯的悔改表现这一关键事实进行重点审查,依职权通知管教干警、同监区罪犯等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围绕罪犯的日常表现、劳动态度、思想改造等情况进行深入询问,全面核查其是否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情和罪犯服刑表现,从法律规范、社会伦理、人生价值等层面,对罪犯进行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引导罪犯树立规则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原来减刑案件审理如此严谨,法庭教育如此深刻,这不仅是审理案件,更是在传播法治精神。”旁听的人大代表在庭审结束后感慨。
下一步,怀化中院将继续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机制,强化庭审功能、拓展监督渠道、深化教育效果,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审:龙微
二审:李胜管
三审:伍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