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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一女子在婚后的9年内,长期遭到丈夫家暴。女子几次报警,但未起到什么作用

陕西咸阳,一女子在婚后的9年内,长期遭到丈夫家暴。女子几次报警,但未起到什么作用,无奈只得提起离婚诉讼,但竟被法院给驳回了。13日后,女子再次遭到丈夫家暴直至重伤昏迷,最后还被丈夫丢下土崖死亡。丈夫的姐姐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后,让其报警自首,并谎称女子是自己跳崖的,甚至为丈夫做了假证。目前,女子丈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审查起诉。(来源:长江云新闻) 据悉,女子苗苗与丈夫张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苗苗比张某小了3岁,二人于2015年4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了两个儿子,分别是7岁和8岁。然而这段婚姻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美好,实际上是一团糟。 张某的脾气比较暴躁,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多次在与苗苗发生口角时,对苗苗大打出手。而每次打过后,张某都会道歉,但都是勇于认错,死不悔改。 在登记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苗苗在自己的个人社交账号上发文,称自己选择错了,现在十分后悔,也想好了将来会各过各的。但是家里亲戚和朋友都劝说苗苗不要离婚,可能还没有过磨合期,所以苗苗选择了忍耐。 2024年的时候,张某因生活琐事等与苗苗再次发生争吵,并对苗苗动了手。苗苗报警求助后,警方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张某一脸真诚的道了歉。 但苗苗对此心知肚明,同样的戏码已经演了无数遍了。为了能摆脱张某的家暴,苗苗在外租了房子搬出去住了。 7月2日,苗苗收到了张某发来的信息,张某不断认错并保证不再殴打苗苗,只求苗苗回家。当时苗苗为了两个儿子心软了,所以回到了和张某的家。 然而令人绝望的是,张某再次动手打了苗苗。8月20日晚上7点多,苗苗选择了报警,张某再次用了那套求饶方式,并未受到处罚。 苗苗这次下定决心要和张某离婚了,在11月6日,苗苗到法院起诉离婚。可是张某却在法庭上表示与苗苗还有感情,而法院也以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了苗苗的诉请。 苗苗不敢再回和张某的家,继续在外租房居住。张某得知后,追到苗苗的住处,采用暴力手段将苗苗带了回去,期间差点把苗苗掐死。 苗苗再次报警,并在民警的护送下才离开了张某家。家里的亲戚也提醒苗苗,如果对方再来就直接报警。 12月24日清晨,张某开车再次来到苗苗的租住处,请求苗苗不要离婚。苗苗果断拒绝,张某一怒之下对苗苗实施了猛烈殴打,直接将苗苗打晕了过去。 后张某将苗苗送去了医院,张某的姐姐也赶了过去,但医院表示苗苗伤势太重,需要去更好的医院。 张某考虑再三后,准备先将苗苗拉回了家中,然而在回家途中,他却将苗苗抱下了车直接扔下了土崖。而这一切发生时,张某的姐姐都在场。 之后,张某报警称苗苗自己想不开跳崖身亡了,但很快就被警方识破了,只得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目前,苗苗的家属坚决不要任何赔偿,只求判处张某死刑。 有网友表示,法院凭什么不给判离婚?结婚那么容易,离婚那么难吗? 《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张某家暴苗苗多年,其多次报警求助,警方那都有相应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苗苗请求判决离婚,如果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但法院还是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苗苗的离婚请求,这怎么都说不过去。难道被家暴成这样,还能有感情吗? 不过,法院驳回离婚请求后,苗苗已经搬了出去,是张某仍对苗苗穷追不舍。就算法院判决离婚,张某还是会继续骚扰苗苗要求复婚的。 因此,法院的判决虽然让人无法理解,但与苗苗的死不存在因果关系。 那张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张某自称是误以为苗苗死了,才将她扔下了土崖,但这种辩解并不会影响最终结果。 当时医生已经通知张某必须将苗苗转到更好的医院治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可张某却持续耽误时间,并将苗苗推下土崖,这说明张某有放任苗苗死亡的故意。 也就是说,张某具有致苗苗死亡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张某犯罪后有自首行为,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张某长期家暴苗苗,将苗苗打伤昏迷,后又将苗苗丢下土崖致死,该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对社会危害也极大。 因此,张某有很大的可能会被判死刑,或者死缓。 至于张某的姐姐和父母,他们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证言,严重干扰了案件调查。 因此,警方给予了二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目前,张某的父亲多次请求苗苗的父母谅解,希望能饶张某一命,但苗苗的父母态度坚决,绝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