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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宜春经开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宜春经开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2025年以来,相关县市发生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储存责任事故,教训惨痛。为确保宜春经开区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事故,即日至春节前,在宜春经开区范围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品)“打非治违”行动。

一直以来,宜春经开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含储存)烟花爆竹的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近日,仍有不法商家和个人为了一己私利,置他人安危于不顾,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一、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厂房、房屋、工棚等其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或单位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三、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要为了谋取私利而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旦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积极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一经核查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根据核查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详情请致电卢警官:13970556633、包警官13576170411,举报邮箱:2515666398@qq.com)

为防范事故发生,即日起,宜春经开区将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宜春经开区居民坚决杜绝违法存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自身及其他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