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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姜先生包了一块地,不管他种什么,每次快要成熟,就有一伙20来个老年人开

山东莱阳,姜先生包了一块地,不管他种什么,每次快要成熟,就有一伙20来个老年人开着三轮车明目张胆去偷,今年上半年收土豆时,这伙人偷了他大约10吨,现在大白菜快成熟了,这伙人又来了,姜先生恳求他们不要再来,可一个大爷又是作揖又是哭穷,最后扑通一声给他跪下了。姜先生也尝试过报警,可这群老人都超过了80岁,民警只能说服教育,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据AHTV第一时间报道,姜先生包了很大一块地种菜,这块地很长,宽是200米。最近地里的大白菜快成熟了,姜先生却如临大敌犯起了愁。 原来,姜先生的老熟人们又又又来了。 姜先生的老熟人是一伙老年人,这群人有男有女,大概有20多人,每次大约开20辆三轮车过来,他们每次过来都带着工具,姜先生种什么,他们就摘什么。 今年,这群大爷大妈们又来了,他们一人一把菜刀,到姜先生地里后就开始砍白菜,把三轮车装得满满的。 姜先生一看到他们就头皮发麻,因为他们年纪大,有的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万一他们倒在地里,他赔都赔不起。所以,姜先生只能好声好气劝他们别来了。 姜先生说,今年收成不好,这些白菜肯定亏钱,他们再偷自己就没活路了。 谁知一个老大爷竟然双手抱拳给姜先生作揖,嘴里念叨着:可怜可怜我们吧!求求你了,说完就扑通一声给他跪下了。 姜先生也很无奈,他们说自己可怜,难道自己就不可怜了吗?今年本来就减产厉害,现在白菜心还没包好,他们又来一车一车偷,自己怎么生活? 而且,姜先生地里忙,根本没有时间零售,老人们就算偷菜被他发现了,这些菜也只能让他们拉走。 姜先生说,今年上半年种土豆,这群人偷了他差不多10吨土豆,当时他们在地北头收,这群人就在南头偷,明目张胆。 这些年,他们每年都准时来,姜先生已经认识他们了,可不管是自己劝,还是报警,都没用。 民警过来后一看,他们都是80岁以上的老人,拘留又拘留不了,只能说教一番,可说教对他们来说不疼不痒,第二天,他们该来还是来。 老人们偷菜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难道他们真的仗着年纪大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群人就是明目张胆的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老人们未经姜先生允许,明目张胆地到姜先生的地里偷土豆、砍白菜,将其据为己有,这种行为明显属于盗窃公私财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同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今年上半年,老人们偷了姜先生大约10吨土豆,此次又来偷大白菜。土豆和大白菜作为农产品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若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而且,这群老人每年都准时来偷姜先生的菜,符合多次盗窃的情形,不管盗窃金额是否达到了刑事认定标准,他们都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那么,他们能否倚仗年龄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虽然80岁以上老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免除其他处罚。民警仍可以对他们进行罚款等处罚,同时进行批评教育。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要犯罪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盗窃行为且达到相应标准,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老人虽然已年过80岁,但在法律上,他们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他们多次盗窃姜先生的蔬菜,且数量较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可以以盗窃罪追究他们的责任。 同样的事情每年都在发生,要想制止老人们的行为,还是要让他们受到切实的处罚,只要偷菜带来的利益抵不过他们遭受损失,偷菜行为自然就不会再发生。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