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江苏,女子结婚6年,父亲查出尿毒症晚期,她辞职全心照顾父亲,不仅拿出8万积蓄还让

江苏,女子结婚6年,父亲查出尿毒症晚期,她辞职全心照顾父亲,不仅拿出8万积蓄还让丈夫去贷款给父亲治病,还让公婆拿钱,却不让亲弟弟拿钱或贷款。父亲病情恶化需要肾移植,女子不让弟弟做配型却逼丈夫,说一个肾不影响身体健康,丈夫在纠结犹豫中时,父亲病逝,女子将责任归咎于丈夫拒绝捐肾,进而提出离婚并索要精神抚养费,律师给出明确答复   他要是肯捐个肾,我爸就不会走!这婚必须离,他得每月给我2000块精神补偿,那7万贷款也该他自己还!   婚姻调解室里,32岁的林某攥着父亲的病历本,指节泛白,声音带着哭腔却透着坚定。   对面的丈夫张某低着头,双手插进裤兜,疲惫地叹了口气。一旁的调解律师推了推眼镜,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您的诉求,既不合情,更不合法。   而这一切的起点,要从一年前那张尿毒症诊断书说起,林某和张某结婚六年,儿子刚上幼儿园。   张某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做事业编工作,每月七千块工资稳当;林某之前在连锁超市收银,月薪四千出头。   小两口省吃俭用,攒下8万块给儿子存着当教育金,日子不算富裕但踏实安稳。   直到去年年初,林某父亲被查出尿毒症晚期,平静的生活瞬间被打破。    拿到诊断书的当天,林某就辞了职,搬回娘家专职照顾父亲。   家里的担子一下全压在张某身上:早上送儿子上学,晚上接回来做饭辅导作业,周末还要带着孩子去医院探望岳父。   他常常忙到深夜才能歇脚,可看着妻子红着眼圈的样子,始终没说过一句抱怨的话。    治疗费用很快成了拦路虎,医生估算下来要25万,林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家里那8万教育金,还有丈夫的收入。   我爸不能不救,你去贷15万吧!不救就是冷血!林某的恳求里带着指责,张某犹豫再三,还是取出了全部积蓄,又以个人名义贷了7万,凑够15万交了治疗费。    钱花得飞快,张某提议让小舅子也分担点,林某的弟弟在外地做互联网工作,虽然刚毕业,但名下有套父母早年买的婚房,市值80万,完全有承担能力。   可这话刚出口,就被林某堵了回去,我弟刚工作没积蓄,卖房影响他找对象,我爸也舍不得一辈子的心血!   张某还想争辩,却被妻子一句“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娘家”噎得说不出话。    没办法,林某又带着病历找到公婆,公婆每月退休金加起来八千块,要顾着自己看病和生活。   本想提议“两边一起凑”,没想到林某当场炸了,你们一家人没良心!见死不救太冷血!   吵声引来了邻居,张某在中间反复劝说,公婆才无奈拿出5万养老钱,更尖锐的矛盾还在后面。   今年年初,林父病情恶化,医生说只有肾移植才有希望,等待肾源的日子里,林某突然找到张某,配型结果出来了,你合适!医生说单肾不影响生活,你坐办公室又不用干重活。   张某当场拒绝了,他看着妻子的眼睛解释,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万一捐肾后有并发症,孩子谁养?贷款谁还?要不让你弟也去做个配型?   可林某根本不听,认定丈夫是找借口,甚至放话“不捐我一辈子不原谅你”。   多次争吵后,张某妥协说先做配型检测看看,却被林某指责是“拖延时间”。    没过多久,林父因多器官衰竭去世,后事刚办完,林某就提出了离婚,才有了调解室里的那一幕。 “我们先从法律上说。”   律师拿出法条副本,逐条解释,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器官捐献必须自愿,任何人不能强迫,张某拒绝捐肾是合法行使人身权,和林父去世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至于那7万贷款,中工网曾报道过类似案例,夫妻一方为赡养老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林某理应共同承担。   而“精神补偿”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夫妻间根本不存在“抚养费”的说法。    律师话锋一转,语气也重了些,从情理上讲,张某拿出全部积蓄、背负贷款,还说服父母拿出养老钱,已经仁至义尽。   您弟弟作为亲生儿子,有房产却一分钱不出,您从没要求过;到了婆家这里,却要逼到捐肾的地步,这双重标准对谁都不公平。   这话让林某沉默了。张某这时抬起头,声音有些沙哑,我不是不心疼岳父,但我得对这个家负责。   离婚可以,孩子抚养权我要,贷款和我父母的5万,我们一人一半。   林某想救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把自己的责任转嫁到丈夫身上,甚至用“捐肾”绑架对方,早已超出了亲情帮扶的范畴。   真正健康的婚姻,从不是单方面的牺牲,而是你懂我的孝心,我顾你的难处,在彼此包容中找到平衡。   毕竟,亲情从不是婚姻里的单选题,而是需要两个人携手作答的共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