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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不满12岁少女杀人,无法立案无财产执行11月8日,黎先生告诉记者,两名施暴者

2名不满12岁少女杀人,无法立案无财产执行

11月8日,黎先生告诉记者,两名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其家庭无可执行财产。

俩女童相互激将杀害婴儿

黎先生今年28岁,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同样来自广西的梁某。梁某比他小4岁,因幼年生病导致双耳听力几乎丧失,日常需佩戴助听器。

2021年,两人生了第一个儿子,之后梁某常年在黎先生老家生活,与老人一起带孩子。2024年元旦,黎先生和梁某的第二个儿子出生。

2024年7月21日下午,两个邻居家的女童小A(11岁)和小B(9岁)前来串门,与梁某打招呼后,将卧室里的7月龄婴儿抱出门外。17分钟后,俩小孩将婴儿交还给梁某后离开现场。

梁某发现孩子脸色发紫、喘不上气,进行了人工呼吸和按压心脏复苏,并打电话给家人求救。1小时后,婴儿被送往西林县人民医院抢救,后死亡。当时,黎先生尚在广东打工,家族中的亲戚查看监控,发现俩女童有施暴行为,随即报警。

司法鉴定显示,婴儿右心房破裂、出血;脑出血,伴漏出性出血;胸腺、肺、肾上腺、肝、脾均有出血或淤血,其本人符合胸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心脏破裂导致心脏压塞死亡。

判决书显示,小A、小B两人曾在门外对婴儿进行过打巴掌、掐大腿、放在晒热的地面等行为,后将婴儿安抚抱哄后抱回屋内。几分钟后,两人再将婴儿抱出房屋,在监控盲区暴力升级,并相互出言激将,让对方施暴。

判决书称,两人在监控盲区对话:“开始咯”“怎么每次都是我做咯”“我也做过啊”“你踩啊,我都踩了那么多次……”。施暴后两人将婴儿交还给梁某。

因两名女童不满12周岁,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西林县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

俩留守儿童一人是单亲家庭

死者家属称“此前邻里关系很好”

判决书显示,小A的父母3年前离婚,她是由父亲抚养。事发后,小A、小B的父亲分别赔偿了婴儿家属5万元。

针对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给予了驳斥。法院认为,两人与受害人家庭是同村邻居,平时经常到婴儿家玩耍,在农村,邻里之间的小孩抱一下其他家的孩子,是村民之间友好往来、互相信任的善良风俗,是相互之间不设防,婴儿母亲并非委托她俩照顾婴儿,两人把婴儿抱出门外故意摔打、踩踏致死,行为超乎常人认知,难以预料。且梁某双耳听力受限,即便听到哭声也难以想象是两人在施暴。因此,被告人对梁某重大疏忽大意导致侵害后果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梁某事后采取的急救措施,是紧急状态下母亲的本能,没有证据证明其急救措施与婴儿死亡有因果关系。

11月8日,黎先生告诉记者,他与俩小孩的父辈很熟悉,其中小B的父亲与他同姓,是一个家族的远房兄弟。他对两个小孩不熟悉,父辈们平时都在外打工,但是回老家的时候,邻里关系都很好。

“开庭的时候有一家出庭了,一家没出庭,法庭上主要是律师发表意见。律师说我爱人应该承担90%的责任,我很气愤。”黎先生说,法院最终判决两个家庭分别承担40余万元赔偿,但对方家庭名下没可执行的财产,目前大半年时间过去了还没拿到赔偿。

黎先生介绍,他的爱人事后被诊断为重度抑郁,需要天天吃药,不敢让她继续留在老家。“我把她带到广东了,她干不了活,我一个人在上班。4岁的大儿子留在老家,给老娘带,也成了留守儿童。”

媒体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