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请教大家个问题,偷录湖南省人民医院“院长门”视频,并把大尺度现频上传到网者,违不违法? 曾医生和祖副院长幽会被人偷录,如此大尺度、堪称淫秽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构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且抛开视频男女主角有悖于伦理道德的问题不论,第一是传播这样视频引起的危险是极大的,它给网络上的青少年从视觉到人格的塑造形成很坏的引导作用,第二是给两位当事人和他们家庭、子女,造成的伤害也是后大的,他们的家人和儿女,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生活在熟人和同学面前”抬不起头”的阴影里,特别是其子女们不成熟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万一造成孩子离家出走、自杀等恶性事件,该不该追究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发现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单位组织和纪检部门举报反映,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但是背着组织肆意把如此大尺度视频发布到互联网上,其发布者是不是也踩了违法的红线? 偷拍别人的隐私原本就是不道德的,发布者的动机又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