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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分割。这一判决基于《民法典》第1062条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分割。这一判决基于《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明确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 背景:男方父母在婚后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 男方主张:房屋是其父母出资购买,应归其个人所有。 • 女方主张:婚后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并支付了房屋相关杂费,因此有权分割房产。 法律分析 • 关键法律条文: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法律逻辑: • 男方父母在婚后购买房产,并将女方的名字也登记在房产证上,这在法律上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即使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两人”,但登记两人名字的行为已经表明了态度,即该房产是给小两口共同居住的,而非仅给儿子一人。 • 如果男方父母当初明确约定“房子只赠与儿子”,或者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情况会有所不同。但在此案中,他们并未这样做,因此法律只能认定是共同赠与。 • 家务劳动与财产分割: • 女方婚后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并支付了房屋相关杂费。这些家务劳动虽然看似没有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节省了家庭开支(如无需请保姆),保障了家庭的正常运转。 • 法律上认可这种“隐性贡献”,并在财产分割时予以考虑。 法院判决与网友反应 • 法院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法院判决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 • 网友反应:事件曝光后,网友们分成了两派,但支持女方的占了大多数。他们认为写了名字就是共同财产,法律有明文规定;同时,女方在婚姻中的贡献也不应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