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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请抓紧资格认证

各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待遇欺诈冒领风险,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甘肃省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调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1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365天内至少需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最近一次认证时间为认证起始时间,递延滚动计算认证周期。

现通过“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认证数据比对,截至2025年11月5日,酒泉市本级有166名退休人员(2024年12月—2025年12月)超过365天未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请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25年12月开始将暂停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敬请涉及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人员及其亲属看到本通知后,尽快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更新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从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完成的次月起,按照规定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认证过程中,若显示无个人信息,请通过“甘肃人社认证”App进行信息建模并认证;如果是已死亡人员,请家属携带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和死亡人员社保卡(I类卡)等相关资料,到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9号窗口申报办理遗属待遇。(酒泉社保中心企业养老待遇科:0937-2851825)

审核:裴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