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米91的控卫,被扔去打大前锋。 你没看错,就是你想的那样,让他去肌肉森林里跟那些又高又壮的怪物肉搏。 结果,他砍了26分12个篮板。 说真的,看到这数据我都有点恍惚。 这世界就是这么操蛋,总喜欢欺负老实人,欺负那些看起来好像不行了的英雄。 36岁了,拿着联盟最不起眼的底薪,干着自己职业生涯从没干过的脏活累活。 换你你怎么办?抱怨?摆烂?找借口? 他没有。 教练说,你去。他就去了。 然后用一场几乎是生涯代表作的表现,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上了。 这已经不是篮球了。 这是一种态度。 就像一头被扔进陌生丛林的狮子,他不管周围是什么豺狼虎豹,他的字典里就一个字:干。 这种原始的、不讲道理的、写在脸上的“不服输”,比什么狗屁战术、什么高级数据都值钱。 说白了,他不是在打球,他是在用命告诉所有人: 老子还没死,你们谁也别想把我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