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给判离,也找不到对方人,我应该怎么办?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名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从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可看出,人民法院其实是可以在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的。 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在庭审中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审查双方的夫妻感情状况,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双方离婚。 所以说,想要法院在对方不出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关键便是向法院提供足够多的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