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但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
阻碍民警依法执法无理取闹
甚至对民警恶言相向拳打脚踢
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
依法办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11月3日1时许,回民区公安分局海拉尔西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辖区某便利店内有人酒后滋事扰民,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民警依法对醉酒滋事人员张某进行规劝和身份核查时,张某无端对民警进行辱骂,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并且不听民警劝阻警告,动手殴打民警,导致民警受伤,严重扰乱执法秩序,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民警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案件发生后,回民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分局刑警大队及时固定证据开展调查,经依法审查,张某对自己醉酒滋事扰民、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法律底线不容逾越,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面对人民警察执法时,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勿因一时冲动,暴力抗法,挑战国家法律尊严、挑衅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否则将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丨校读:张英
丨审核:王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