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广西贵港,一哺乳期女技师给男顾客提供泡浴按摩,随后就被警方带走调查,事后,女技师

广西贵港,一哺乳期女技师给男顾客提供泡浴按摩,随后就被警方带走调查,事后,女技师因涉嫌提供涉黄服务被拘留一天,女技师不服表示自己不是很懂当时就签字了,现在回过头来发现警方的处罚有问题,于是,女技师将警方告上了法院。 据悉,唐女士既是一名哺乳期妇女,同时也还在一家养身馆做按摩技师。事发当天,男子黎某帮着朋友叶某支付了488元的泡浴套餐项目,随后,便由唐女士为叶某提供服务。 据警方调查显示,唐女士给叶某洗完澡、擦完身体后,便让叶某躺在床上准备做下一步涉黄项目,此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随后,唐女士因涉嫌提供涉黄服务,被警方行政拘留一天,可是,唐女士却认为自己不懂法,加上还有孩子在哺乳,当时稀里糊涂就签了字,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当时警方抓人时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出示证据证明自己真的卖淫了,所以,唐女士随即提出了复议。 结果,复议后还是被维持了处罚,于是,唐女士将警方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462元并撤销处罚。 可是,警方提供了唐女士以及叶某,还有另外一名女技师的证言,三方均提到488元的套餐包含涉黄服务。 其中,叶某在回答警方的提问时,就表示自己心里是知道的,不然只是正常按摩,没有必要全裸洗澡。所以,现有证据能够证明与顾客达成了卖淫嫖娼的合意。 实际上,一旦签了字,事后想要推翻,真的是有如登天。 很简单的道理,签字确认时,如果没有证据显示遭受了刑讯逼供,以及暴力取证,或者是诱供,是无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在没有这样的证据情况下,只是以当时不清楚内容,或者是称警方的处罚没有证据为由申请撤销,是无法达成目的的。 一般而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处罚人认为处罚的不合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如此,此时的举证责任,在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即行政机关要举证证明,处罚做出的合理和合法性,如果举证不能,才有可能被撤销。 就本案来说,唐女士自己承认了,而且不仅仅是自己承认,还有服务对象叶某的承认,以及其他女技师的口供,在这种情况下,是基本上可以还原事实真相的。 但是,问题就在于,唐女士给顾客提供服务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洗了个澡,单纯的洗澡,并不违法,也不涉及涉黄项目,就在此时就被警方查获,所以,就留下了辩解的空间,毕竟不是在实施涉黄项目的时候被抓,所以,如果唐女士只是辩解,就是给顾客洗了个澡而已,并不涉及其他的违法行为,也是能够搏一搏的。 但是,现在的法律规定,只要是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无论有没有支付钱财,有没有实际接受服务,都不影响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就是说,只要主观上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处罚了,不要求非要实施时或者实施之后才能处罚。 只不过,由于没有实施违法行为被抓获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加上唐女士本身是在哺乳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所以,如果唐女士确实在哺乳期,那么对其处以行政拘留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执行。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