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盈方微”)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详情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持有盈方微4371.756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10月31日数据为准)的5.19%,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减持计划,东方证券本次减持的原因是“项目退出需要”,股份来源为“执行司法裁定,由债务人以股抵债而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来看,该部分股份源于2018年5月的司法划转,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东方证券受让了盈方微6900万股股份,相关过户登记于2018年5月18日完成。
减持方式上,东方证券拟通过两种途径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两者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即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期间除外),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减持背景:被动持股多年后启动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证券持有的盈方微股份系被动获取。公告披露,上述股份源于2018年的司法裁定以股抵债,距今已超过7年。作为金融机构,东方证券此次减持属于项目退出行为,符合其被动持股后的常规处置逻辑。
从历史承诺履行情况来看,东方证券此前作出的多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具体如下: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自我公司受让的盈方微股份过户完成、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截至2018年7月15日),我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盈方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元/股,在上市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我公司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已履行完毕
如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实施完毕后确定的盈方微电子关于贵公司2015年度业绩补偿确存在差额的,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审核报告》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公司所持有的盈方微电子原限售股份的比例向贵公司代为支付该笔业绩补偿差额款。
已履行完毕
公司恢复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减持、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行使包括提名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不会主动放弃所享有的任何股东权利,保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管理层的稳定性。
已履行完毕
风险提示与市场影响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东方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数量。同时,盈方微无控股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证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此外,盈方微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督促东方证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东方证券作为财务投资者,此次减持属于被动持股后的常规退出行为,考虑到其持股比例将从5.19%降至不低于2.19%(若顶格减持3%),仍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短期内或对股价形成一定压力,但长期影响有限。投资者需关注后续减持进展公告及公司基本面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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