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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退货,虽远必诛!山东济宁,网店老板小美不惜驱车300公里,只为讨一个公道!原

恶意退货,虽远必诛!山东济宁,网店老板小美不惜驱车300公里,只为讨一个公道!原来,小美开了一家专卖貂皮大衣的网店,虽偶尔有客户因为各种原因退货,但收到的衣物都仅为试穿,不影响二次售卖。这一次,又有一位顾客要求退款退货,因为网购平台对了顾客的保护机制,小美只得吃了这个哑巴亏。可谁能想到,退回来的貂皮大衣竟然被水洗过了!整件衣服直接报废!咽不下这口气的小美当即决定开车找到顾客,不为别的,就为出一口恶气! 据大象新闻11月4日报道,山东济宁某小区内,一女子拿着大喇叭在小区内循环高声播放,大意是要求损坏她衣物的顾客原价赔偿。 但喇叭里的喊话内容实在太过粗鲁,路过的居民纷纷疑惑,这到底是有多大的怨气,能让人当街喊出不要脸? 原来,小美开了一家网店,主营貂皮大衣,这一件的成本低则几千,贵则上万。但外人看来赚钱的生意,小美却总是往里搭钱。 原来,如今各个网络平台为了争抢客户,纷纷出台了各种对顾客的保护机制,比如仅退款、先用后付等等,导致不少贪小便宜的顾客利用这种机制恶意退货,赔钱的却是商家。 本来小美觉得自己做的是口碑,只要顾客寄回来的衣服不影响二次售卖,她也就算了。 这天,小美又收到一条退货消息,称衣服尺码不合适,要求退货退款。 在沟通时,小美再三确认衣服是否仅为试穿,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复,于是,小美同意了退款。 可拆开包裹时的小美傻了眼,寄回来的衣服不仅拆了吊牌,而且明显经过了水洗,导致大衣严重报废。她第一时间拨打了顾客的电话,谁知对方拒不接听,且在平台上拒绝协商和赔偿。 小美先是通过平台申诉,被拒绝;报警求助,对方拒绝见面。 压在小美心头的怒火再也抑制不住了,果然对付无赖还要用无赖的方法,小美查到对方的地址后,抄起车钥匙就出门了,这一开就是300公里,不蒸馒头争口气! 谁知到了小区楼下,对方仍旧以自己的孩子小为由拒绝见面,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小美拿起放在车里的喇叭开始在楼下循环播放,誓要把对方的缺德行为在全小区传播开来。 很快,小美在小区内喊话的视频被传到了网上,不少网友纷纷表示站队小美,称这种占小便宜的人最为可恨! 可另一方面也有人表示担心,商家凭着订单就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顾客的住址,顾客的隐私何在?在楼下大喊大叫,是否算是扰民? 那么,小美的维权行为究竟合不合法呢? 首先,顾客以“尺码不合适”为由退货,却将貂皮大衣水洗致报废,属于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消费者退货时应保证商品完好,而水洗导致衣物价值完全丧失,已超出“试穿”范畴,构成根本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顾客因恶意退货获得的退款属于不当得利,如本案中顾客将报废的貂皮大衣退货所得到的退款,商家有权要求返还。 因此,小美有权要求顾客赔偿自己的合理损失,但小美的维权行为实在过激。 小美通过收货地址来到顾客的小区,顾客的收货地址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商家处理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并取得明确同意。 小美通过订单信息获取地址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处理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小美使用喇叭循环播放辱骂性内容,若音量超出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如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则构成噪音扰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警告或200-500元罚款。 若小美在公共场合辱骂顾客,引发小区秩序混乱、造成顾客名誉损害,可能被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的寻衅滋事罪。 小美的正确做法应该是什么? 1. 固定核心证据:发货前拍摄商品完好的视频、退货拆包视频,与顾客交易前后的聊天记录、衣物损坏鉴定报告; 2. 平台申诉:顾客拒绝协商后,小美营第一时间在平台提交恶意退款申诉,重点标注买家虚假承诺、商品损坏的因果关系;小美还可以利用平台的反恶意机制,举报买家账户; 3. 法律追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小美可向买家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家返还不当得利退款并赔偿大衣实际损失; 4.合规边界:买家地址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若需上门沟通,需提前通过平台或法院预约,并全程录音录像。 不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敢于维权是好事,但维权需有度,莫让本来占理的自己变成了违法的一方,反而得不偿失。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