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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教职工医疗费报销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2025年度医疗费审核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校《教职工医疗管理办法(试行)》(行发〔2015〕100号)第六条规定:“符合学校规定报销的医疗费必须在当年内报销,跨年度医疗费不予报销”“12月医疗费纳入第二年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及时限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职工医疗费(含门诊、子女统筹、职工体检),纳入2025年度医疗费管理,须于本年度内完成报销。

二、跨年度费用说明

2025年12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将纳入2026年度预算管理。

三、报销时间安排

类别

审核、报销时间

地点

在职职工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每周四、周五全天

2025年12月4日(周四)截止

后勤保障部201室

离退休

职工

光谷

同在职职工时间

后勤保障部201室

阅马场

2025年12月1、2日(周一、周二)

阅马场管理服务中心

卓刀泉

2025年12月3、5日(周三、周五)

卓刀泉管理服务中心

白沙洲

2025年12月8日(周一)

白沙洲管理服务中心

四、其他说明

为进行年度财务核算,报销系统将于2025年12月9日起关停,届时将截止受理本年度医疗费的报销申请(住院费用除外)。请各位教职工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确保医疗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与支付。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