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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讨|鄂伦春族民俗艺术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转自:黑龙江日报

□王琳

近年来,我国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性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族文化繁荣与文旅融合提供了有力保障。黑龙江省作为鄂伦春族主要聚居地,以其丰富的森林生态资源和独特的民族文化底蕴,在推动鄂伦春族民俗艺术与文旅产业结合方面具备显著优势。释放鄂伦春民族文化的内在活力与市场价值,推动鄂伦春族民俗艺术与龙江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关键在于构建一个相互支撑、协同增效的实践体系,即“活态传承—创意赋能—产业融合—设施优化—区域联动”的五维协同路径。

活态传承,建立多层次非遗教育体系与人才激励机制。非遗活态传承是根基,应推广新生乡模式,设立传承人培养基金,资助传承人带徒授艺、举办技艺大赛等,并为其提供生活补贴,消除年轻一代从事非遗事业的顾虑,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鼓励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课程设置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鄂伦春族历史文化、传统工艺技法、创新设计方法、市场运营知识等模块,培养复合型人才。此外,应在鄂伦春自治旗中小学设立非遗体验课,形成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链条传承机制。

创意赋能,打造IP产业链与数字化创新场景。创意赋能的核心在于提升文化附加值,需推动传统元素与现代消费需求对接。可借鉴虎林市“乌苏里船歌”IP开发模式,打造具有广泛认知度的鄂伦春民族形象IP,并开展IP授权合作机制。推出“鄂伦春符号库”与设计指南,鼓励企业开发桦树皮画、兽皮工艺背包、民族纹饰文创等衍生产品。借助数字技术,建设鄂伦春民俗VR数字博物馆,支持用户在线体验“古伦木沓节”等民俗活动,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非遗直播带货。行政部门可设立“鄂伦春文创产品开发基金”,对开发该类产品的企业给予研发补贴和税收优惠,解决初期市场投入大的问题。

产业融合,推动“非遗+”复合业态开发。产业融合需突破传统观光模式,拓展体验式、沉浸式业态。重点推动“民俗+康养”“非遗+研学”两类融合模式。“民俗+康养”模式即在鄂伦春聚居区推广森林康养民宿项目,融入民族医药植物认知、传统狩猎文化体验等内容,打造身心疗愈型旅游目的地;“非遗+研学”即设计鄂伦春非遗技艺研学课程,面向青少年及文化爱好者提供兽皮处理、桦树皮制作等短期实训项目,并与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挂钩,规范课程内容、师资要求、安全保障等措施,提升研学质量。

设施优化,建设一体化功能平台与智慧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短板需通过系统化投入予以补齐。建议在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重点建设2-3个“鄂伦春民俗艺术研究实训基地”,涵盖传承人工作室、创新实验室、小型展演厅等功能空间。配套建设具有民族风情的斜仁柱特色住房群,兼顾原真性与现代住宿需求。推进智慧旅游中心建设,集成预约导览、线上展示、游客行为分析等功能,解决旅游旺季服务承载力不足的问题。此外,应加强偏远村落网络覆盖和数字化设施建设,确保非遗传播和电商渠道畅通。

区域联动,共建文旅走廊与联合推广机制。区域联动需突破行政壁垒,构建“龙江西部—内蒙古东北部鄂伦春文旅走廊”。设计鄂伦春文化主题旅游线路,如“狩猎文化溯源之旅”“白桦林生态艺术之旅”等。线路设计要突出特色和亮点,注重体验性和教育性,编制统一的旅游指南和宣传材料,提供多语言服务,满足不同游客需求。推动将跨省研学线路纳入省级精品旅游名录,给予配套宣传资源和资金补贴。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打造“中国鄂伦春文化节”区域品牌,并与东北亚旅游市场对接,开拓国际客源。

鄂伦春族民俗艺术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止步于宏观框架构建,必须通过微观场景落地、政策机制创新与风险前瞻管控,实现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促。只有将五大维度落实为具体可操作的项目群和政策工具,才能真正突破发展瓶颈,形成具有可持续性的民族文化发展新模式,最终实现“让非遗活起来、让乡村富起来”的共赢愿景。

本文系2025年度黑龙江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鄂伦春族民俗艺术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路径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