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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现代公民,即使不读洛克的《政府论》,也应该了解《政府论》的基本要义。 洛克

每一个现代公民,即使不读洛克的《政府论》,也应该了解《政府论》的基本要义。 洛克《政府论》是一本比较薄的书,但一般人看书很难看完、看懂,我用500字讲述一下它核心内容。 洛克说,在没有国王、没有政府的时候,人也能生活,这叫“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大家天生平等,没有谁天生高贵,也没有谁该当奴隶。每个人都有三样最基本的权利:活着的权利(生命权)、做自己的权利(自由权)、和拥有东西的权利(财产权)。 虽然没有政府,但人不是野兽。人有理性,会明白一个道理:既然我不想被人伤害或抢劫,那我也不能去伤害别人。这个道理就叫“自然法”。所以,自然状态不是混乱,而是靠理性维持的秩序。 问题是,总有人不守规矩,光靠理性不够用。于是,人们商量着:大家都拿出一点自由,把权力交给一个共同的机构,来替我们维持秩序、保护权利。这个机构就是政府。政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政府拿到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所以不能乱用。它必须依照法律行事,为公众服务,不能滥权,更不能随便剥夺财产。洛克强调,立法的人不能去执行法律,执行的人不能去立法,权力要分开,防止独裁。 如果政府不干正事,反而欺压百姓、侵犯权利,那就说明它违约了。人民有权收回授权,推翻坏政府,重新建立新的政府(政府不等于国家,这是两个概念)。这不是造反,而是维护契约。这是洛克思想中最革命的一点——反抗权合法化。政府不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是人民的工具。 总而言之,洛克告诉我们,政府不是统治者的特权,而是人民的契约产物。政府是我们请来干活的,不是老爷。它不保护我们,我们就有权让它下岗。 卢梭曾这样评价洛克:“洛克开辟了通往自由的道路,他让人类第一次意识到,国家是为人而设,而不是人属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