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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开车转弯时撞上了另一辆车,随后,男子下车和对方理论了起来,因为男子身

北京,一男子开车转弯时撞上了另一辆车,随后,男子下车和对方理论了起来,因为男子身患重疾,所以三言两语之后,男子就倒地不省人事,送医后更是不治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将对方告上了法院,索赔70万元。 据悉,56岁的男子刘某驾驶着在转弯时,因没有避让直行的赵某车子,两车发生了碰撞。 随即,刘某和赵某相继下车,两人沟通辩论了几句,结果,刘某却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这让赵某还是意外,于是帮着报了警。 因为刘某本身患有重疾,在沟通时因为生气,所以诱发了心跳骤停,最终抢救无效去世。 而刘某家属则认为,一定是刘某和赵某在沟通时,赵某与之发生了争吵,才导致刘某不幸去世的,所以,刘某的死亡是赵某造成的,因此,刘某家属将赵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赵某赔偿70万元。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56岁,按理说有重疾就不能开车上路,这如果明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万一故意去准备事故就太危险了,作为家人应该制止这样的人开车上路。 还有网友表示,你拐弯没让直行,你全责,这还理论什么? 其实,抛开责任认定,赵某和刘某下车后理论,如果是在正常的沟通范围内,就算语气不太好,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也没有进行侮辱和辱骂,那么,这只能算是一般的沟通,而不能认定是过错。 所谓的过错,一定是发生了肢体冲突或者辱骂,这才算是一种过错,而如果只是沟通,没超过必要限度,就不能随意认定为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的很清楚,行为人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失的,才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法院最终没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据此,判决驳回了刘某家属的诉求。 但是,一旦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哪怕是轻微的推搡,后果就真的不一样了。 如果是轻微的推搡,导致刘某倒地后身亡,那么,虽然对于刘某的死亡来说,这算是一个意外事件,但是,赵某的推搡,此时就成为了一种侵权行为,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因此,如果有轻微的肢体接触,至少赵某要承担次要的责任,也就是说,有可能推搡这一下,真的要赔偿二三十万。 如果赵某推搡的力度再大一些,就是直接将人给推倒,那么,推倒后导致刘某死亡的后果,赵某甚至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7年有期徒刑,所以,如果真的是用力推倒,那么承担的刑罚就是3-7年。 所以,能吵吵就别动手,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体状态,甚至说等着你出手,这样自己的医疗费也就有保障了,所以,该忍让的时候,一定要守住底线。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