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一男子强奸大嫂获判9年,出狱后报复杀害劝阻村民,潜逃20年仍称:我是受害者。
今日刷到《扬子晚报》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一则报道,案情令人发指,详情如下: 1996年6月28日,云南玉溪田某在其大哥外出结账时潜入家中,欲对大嫂赵某某行不轨之事。 赵某某惊醒后,大声呼救并奋力反抗,田某掏出随身携带的跳刀架在赵某某脖子上威胁,随后将其强奸。 事情败露后,田某田某认为大嫂将此事公开,让自己没有脸面。 7月7日,他带着缅刀和跳刀来到大嫂家,扬言要杀了大嫂。 同村人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拉开,随后田某也被公安带走,之后因强奸罪和故意杀人未遂,判刑9年。 2002年7月15日,田某减刑出狱。同年11月,他带着刀再次找到大嫂进行报复。 同村的刘某看到后,立即上前进行劝阻,没想到,田某直接将刀捅向了刘某,导致刘某当场身亡。 然后,他继续追赶大嫂并连刺数刀,被同村人拉开之后,田某仓皇踏上了逃亡之路。 20年后,警方在长沙一出租屋将田某抓获归案,经一审二审审理,田某判决死缓二年执行。 2025年10月28日,云南高院审核此案,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决定重审此案。
据《扬子日报》报道,田某辩称:“当年强奸案有冤”,还说是大嫂把同村刘某推到自己刀口上。 他甚至在最后陈述时说“自己也是受害者”,理由是“这20年来颠沛流离的逃亡中,遵纪守法没再犯罪。 这起案件中,最无辜的是刘某一家,最矛盾的是田某哥哥和大嫂。 田某的哥哥说:如果判他死刑,老婆也不用担惊受怕了,刘家也有个交代;如果判死缓,也算留了兄弟一条命,事情过去那么多年,我也看淡了。 从强奸亲嫂到杀害见义勇为者,从推卸责任到标榜“受害者”,田某的逻辑里,竟没有一丝对大嫂和挺身而出的刘某有一丝的愧疚和歉意。 他看不到大嫂被强奸后的恐惧,看不到刘某家人失去亲人的痛苦,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对这两个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他连自己至亲的哥嫂都不放在眼里,更何况外人?即使接受了法律的惩罚,他内心的“恶”也难以根除。 田某强奸大嫂,突破了道德伦理底线;杀害见义勇为的刘某,践踏了“社会道德”。 他事后还辩称自己是“受害者”,其行为令人不齿。 值得安慰的是,2024年12年,刘某被相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刘某的儿子说,听到父亲被田某杀害的经过字字诛心,至今不能释怀。
孔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法律的惩戒,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是为了让人们明白“何为羞耻,何为底线”。 田某此案再审,不知道会有怎么样的结果,但我相信,天理昭昭,恶人终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10月28日发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