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王凯诺通讯员吴丽娟
男子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子女因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应如何分配?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明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并综合家庭关系因素酌定按比例分割给家属。
2025年5月1日,肖某驾驶机动车与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后座乘客毛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某与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毛某某无责任。
2025年6月12日,毛某某的子女林某某、毛某甲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毛某某因本起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死补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费用合计288339.72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的医疗费18000元,剩下270339.72元转入林某某账户。
2025年6月15日,林某某、毛某甲又与侵权人杨某达成调解协议,扣除杨某已经支付的赔偿款5000元,杨某再支付30000元。毛某某因事故死亡的赔偿款323339.72元,扣除先行支付23000元,赔偿款300339.72元,由林某某收取占有。毛某甲起诉林某某,要求分割按50%份额继承毛某某赔偿金。
闽清法院审理认为,交通事故赔偿款并非死者生前财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具有经济弥补和精神抚慰性质,因此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可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割。故本案属于共有物分割纠纷,而非继承纠纷。
法院指出,赔偿款应在死者近亲属中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生活状况等因素合理分配。本案中,扣除医疗费、丧葬费等支出后,可供分割的款项为260242.13元。考虑到毛某某的丧葬事宜由林某某操办,且林某某与毛某某日常生活往来更为密切,法院综合实际情况,酌定毛某甲与林某某按4:6比例分配赔偿款。
法官提醒,车祸死亡赔偿金在法律上被明确界定为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而非死者留下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不适用遗产继承处理。本案中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在分配上应考虑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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