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强热线浙江教科10月30日报道:河南的李先生是跑货运生意的,前段时间经过杭州桐庐某路段时撞上了一条狗,没想到这只狗的尸体,竟然引发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见到办事民警,李先生说这么多年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


今年9月,李先生开着一辆平板货车经过杭州219省道桐庐段时,感觉车轮下似乎轧到了什么东西,他当时没有在意就开走了。第二天一早他接到了交警的电话,才知道当时压死了一条狗,而狗的尸体引发了另一起交通事故。
当天凌晨2点,有人骑着电动三轮车碾压到了躺在硬路肩内的狗尸体,车辆侧翻,造成乘坐车辆的一位71岁老太太身亡。事故发生后,狗无人认领,李先生的车子被扣。
这起离奇的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判定?
记者采访当天,交警通知李先生责任认定出来了。认定书显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先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对于这样的责任划分,双方都表示不认可。记者向桐庐交警了解到,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经过上报、研判做出的,目前当事双方均表示不服,后续可以提出复核。待复核结果出来之后,交警会组织双方对赔偿问题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