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秦三十六郡(部分)分布图。秦完成统一后确定郡县制作为整个国家的政治制...
                大秦三十六郡(部分)分布图。秦完成统一后确定郡县制作为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并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
      郡县制度作为秦朝对地方的二级管理机制,郡一级设置郡守、郡尉、监御史三种官职,分别掌管行政、军事、监察。县一级设置县令或县长、县尉、县丞,分别掌管行政、军事、司法。令和长的区分依据是住户,万户以上设县令,万户以下设县长。郡的级别高于县的级别。官员由中央委派,就是用流官取代分封制的血缘关系,避免形成盘根错节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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