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那英借3万块钱,就为了追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妞。 这事儿放今天,你都觉得有点上头。但在1990年,屠洪刚就这么干了。 他拿这钱,买了辆当时倍儿有面的红色夏利,天天开着去接送那个中美混血的姑娘。 车到手,妞也到手。 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 结果呢? 三年后,姑娘抱着刚满月的娃,从美国飞回来跟他办离婚。 那英一个电话打过去,本来想催债,结果听筒里传来的是婴儿的哭声和机场广播。那姐也是仗义,一个字没提,挂了。 我算是看明白了。 有些男人,天生就是战士,不是丈夫。 他唱《霸王别姬》,唱《精忠报国》,歌里都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现实里呢?他就是那个霸王。 第一任妻子,是惊鸿一瞥的虞姬,新鲜感过了,也就散了。 第二任妻子方舒,比他大10岁,是当时最红的女演员之一,为了他放弃事业,甘心做他背后的女人。可霸王要去开疆拓土,要去经商,要去当老板,哪有时间管家里的事?女儿发着高烧,他还在酒桌上签合同。 这样的感情,能撑多久? 最后陪在他身边的,反而是他最低谷时那个不起眼的小助理。 帮他还债,帮他处理烂摊子,帮他把三个不同妈生的孩子拉扯到一起。 你说这男的图啥? 他一生都在追逐舞台上的高光,和人群中的仰望。 他迷恋的,可能根本不是某个具体的女人,而是那种“征服”的感觉。 只可惜,生活不是戏台。 再牛的霸王,回到家,也需要一碗热汤。 那个为你端上热汤的人,往往不是你千辛万苦追来的虞姬,而是那个在你兵败时,默默帮你收拾铠甲的小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