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这妹妹的清醒真的太让人佩服了!面对杀害哥哥的团伙,她一句话问到点子上:“凶手要杀人,总得有人可杀吧?” 她哥根本不认识动手的人,要是杨恒没把人骗出去,哪会有后面的悲剧?可现在杨恒只被算成从犯,妹妹不服,说他明明该是主犯,就算判不了死刑,也得是死缓!网友举的例子特别贴切:你在家,朋友叫开门你才会开,陌生人你根本不理,要是开门出了事,叫开门的朋友能说没关系? 说真的,法律判案不能只看谁动了手,那些把人推向深渊的“引路人”,作用一点都不小。没有杨恒这第一步,悲剧根本不会发生,就得按实际作用定罪! 你觉得这种“骗出受害者”的人,该按主犯还是从犯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为亲人讨公道?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