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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接打手持电话要挨罚!泉州交警严查这些行为……

N海都全媒体记者黄晓蓉通讯员赵美缘

不戴头盔罚20元、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罚50元、改装或销售违规非机动车最高罚1万元……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针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上路骑行等方面划出明确红线,处罚标准也更精准。为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全力保障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泉州交警聚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未戴头盔罚20元改装车最高罚1万元

办法在通行安全领域新增多项规定及处置规则,直指易引发事故或加重后果的行为,如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载物不牢固、行驶中接打手持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等。其行政处罚遵循“宽严相济”原则,具体分档清晰:

警告或20元罚款:未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向行驶、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载物不牢固或两车间共载物品。

50元罚款(需责令改正):应登记未登记、已注销/撤销登记,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

重大隐患行为重罚:以营利为目的拼装、改装或销售违规非机动车,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驾驶拼装、改装非机动车上路,处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查处+教育”相结合重点路段关键时段全覆盖

连日来,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区等地交警大队同步行动,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问题,通过“查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各地交警部门结合辖区交通实际,精准部署整治力量,实现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全覆盖。

鲤城交警聚焦涂门街、九一街、新华路、义全街、中山路等商业繁华及人流集中路段,严查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在文化宫门口小广场设置宣传点,向过往市民发放通行规则与安全要求宣传单。

丰泽交警在安吉路、城华路、东海大街等车流密集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精准查处,同时对查处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实名曝光,以曝光促警醒,强化整治效果。

从源头管控查处非法改装车

近日,晋江交警发现罗山街道和平路有数辆大功率机车快速行驶,疑似存在“飙车炸街”行为。交警立刻借助指挥中心对车辆情况和行驶轨迹展开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涉嫌“炸街”的两辆车辆号牌。经过深入溯源调查,交警锁定罗山福埔的“逸骑机车”维修店存在对车辆排气管进行非法改装的违法事实。10月15日,晋江交警大队联合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前往查处,对该门店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对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行为限期整改。

□海都时评

别拿安全当儿戏

骑车时接打手持电话罚50元、未戴安全头盔罚20元……泉州交警聚焦电动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安全无小事。电动车乱象是城市交通顽疾,威胁着每个人的安全,有效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头盔是意外发生时的“保命符”,而骑车时手里攥着个手机,则是在主动“制造意外”。交管部门曾公布数据,以电动车最高限速25km/h为例,低头1秒相当于“盲骑”了7米,如果看一次手机按3至5秒算,相当于“盲骑”了21米至35米,如果此时前方有突发情况骑行者根本来不及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调查也显示,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造成这些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玩手机分散了注意力。马路不是客厅,骑行更不是儿戏。请放下手机,专注前路。

罚你不是目的,保你平安才是真苦心。城市治理的真功夫,往往在“罚款单”之外。分级处罚、“查处+教育”相结合、发传单、做讲解,把道理说透,让罚单背后多一层警示、引导意义。泉州交警从认知和习惯上入手,让市民认识到不能违法,这正是在培育城市文明的土壤。

电动车问题本质上是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的体现。日前国家发布的《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最有效的治理,是让守规矩从一种强制要求,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为。泉州的行动,体现了治理的决心,但法规落地不能只靠执法者,长效治理更需要每位市民的配合,才能形成良性互动。

生命只有一次。千万别再拿安全当儿戏,别用宝贵的生命去测试规则的底线。让我们把安全真正放在心上,共同守护好每条平安回家的路。(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