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丹阳一农场
农场无人机洒化肥时
工人突然冲向未降落的机器
螺旋桨击中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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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董某受丹阳一农场委托
操作无人机喷洒化肥
农场雇佣肖某、舒某装化肥
作业前双方均被提醒远离起降点
但作业时
肖某突然跑向未降落无人机
被螺旋桨击中头部
构成8级伤残

肖某将该农场、董某
及无人机所挂靠的农场
共同诉至法院
索赔8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肖某明知危险仍靠近;雇佣农场未提供安全保护措施;董某作为操作员,未配现场负责人、无充分防护均有错,无人机挂靠的农场需连带担责。
经核算
肖某各项损失确认为59万余元
最终判决
雇佣农场赔偿5.6万余元
董某及挂靠农场共同赔偿29万余元
其余损失由肖某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