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想明白了。 周星驰电影里那些小人物,为什么穷得叮当响,也要把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皮鞋擦得能照见人影。 因为他小时候就是这样。 单亲妈妈带着三个孩子,住在香港最挤的贫民窟里,你能想象那是什么日子。 他妈妈可以自己衣服缝缝补补,但转头就得给儿子买件新衣服。 为什么? 就为了让他出门,在人前,别自卑,别被人看扁了。 所以你看,他电影里所有主角的执念,什么“维护世界和平”,什么“我要打十个”,说白了,内核都是在拼了命地维护一样东西——“尊严”。 一个从小不爱说话的小孩,在那个看不到什么希望的环境里,他能干嘛呢? 他去看电影了。 看李小龙。 在那一刻,他肯定觉得,哇,原来我们这样的人,也可以成为英雄,也可以一拳打爆那些瞧不起你的人。 那不是简单的偶像崇拜。 那是他给自己找到的一束光,是他在黑暗里唯一的慰藉。 所以他后来所有的电影,都是在讲同一个故事: 一个小人物,如何靠着一点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和一点点赖以为生的尊严,去对抗这个坚硬的世界。 所谓的“无厘头”,不过是一个沉默的小孩,戴上了一个想拼命逗你笑的面具。 他不是在演喜剧。 他是在用一种夸张到极致的方式,把他童年经历过的辛酸、渴望和不甘,又重新演了一遍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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