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称,为确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道路交通安全、顺畅运行,根据有关规定,该支队决定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道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全天禁止货车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区、南工作区、东工作区道路通行。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区、南工作区、东工作区范围:
▪︎第一航站区:
机场高速机场收费站以北道路(含机场高速匝道)、机场大道南、空港南四路(空港南横八路-P1停车场)、空港南五路(空港南横七路-P5停车场)、机场大道东、机场大道西、T2到达地面道路、T2出港高架及机场隧道之间区域。
▪︎第二航站区:
机场第二高速T3收费站、飞扬大道、T3到达地面道路及T3出港高架之间区域(含飞扬大道东往北匝道、北往西匝道和云智一路隧道路段)。
▪︎南工作区:
空港南一路、空港南七路、空港南横一路、空港南横二路、空港南横七路、空港南横八路之间区域(不含机场大道南)。
▪︎东工作区:
云智一路、云智三路、迎宾大道、云智一路南端与云智三路南端连接线之间区域(不含飞扬大道及其匝道和云智一路隧道路段)。


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通告明确,因施工建设、保障民航生产活动等,确需在禁止通行范围内行驶的货车,应当提供说明在禁止通行范围内确实有通行需求的证明资料,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gdga.gd.gov.cn/jchtxt/)、粤商通APP或前往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综合办证大厅申请办理通行证,经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通行证办理咨询电话:(020)86123580。
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通告自2025年10月30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调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货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广公机场(交)〔2018〕1号)同时废止。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通讯员:机场公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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