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广大市民:
根据《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中,“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单车)实行总量控制、登记上牌、有序投放管理。
为促进共享电单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我市正在根据《条例》要求开展共享电单车容量测算工作,已着手起草《贵阳贵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已于2025年9月27日第三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将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尽快推动《细则》发布实施,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基于工作实际,在《细则》未出台之前,暂停办理共享电单车企业新增接入监管平台、投放车辆运营的申请,待《细则》出台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为保障城市环境有序,针对违规投放的车辆,我市将依法依规清理。也请广大市民从维护自身安全考虑,不要骑乘无牌违规投放的电动自行车。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