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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一食品厂生产销售掺假掺杂牛肉

本报讯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4起农村地区肉制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琼海一美食城肉包甜蜜素超标

5月16日,琼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加工经营的肉包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肉包中甜蜜素实测值为0.145g/kg,超出带入限值0.0188g/kg,不符合相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不合格肉包60个,货值金额300元,当日全部售罄,违法所得300元。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处罚。

三亚一公司销售过期香肠

3月16日,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对三亚客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在当事人经营的超市冷柜内,发现用于销售的1包“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生产日期2023年9月8日,保质期12个月),截至当日已超过保质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0.6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正宗台湾风味鲜辣香肠”1包;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澄迈一食品厂生产牛肉检出鸡鸭成分

4月7日,澄迈县市场监管局对澄迈金江双辉食品厂生产的纯瘦牛肉(速冻调制食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纯瘦牛肉中检出鸭、鸡成分。经调查,上述纯瘦牛肉共生产3箱,每箱售价315元,货值金额945元,已全部售罄,无库存;同时查明,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上述牛肉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办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一摊贩销售不合规猪肉

5月22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及打击农村销售劣质食品专项检查,发现摊贩林某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猪肉。经查,当事人从万宁市礼纪镇农贸市场购进猪肉53斤,货值金额477元,以流动摊贩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该批猪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当事人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构成了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者林道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