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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检察:公益诉讼联合高校科研助力千株“国保”植物回归野外

深秋时节,斑驳的阳光散落到绀岭层峦、云雾缭绕的原始林区,让富含腐殖质土壤表层折射出翡翠般的碧绿和丝丝耀眼的金光。这些曾被非法采摘的金线莲,在办案团队的悉心管护下,重新展现出回归的“金”彩。

10月下旬,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云浮市云安区林业局联合开展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回归野外活动,让1000多株被盗采的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线莲”重回其原生地。通过一系列抢救管护、动态监测、社会治理、回归修复等工作举措,成功实现涉案植株高成活率回归,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长效保护体系。

千株“药王”获得命运转折

金线莲(又名金线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鸟人参”“金草”“金不换”等别称,由于药用价值突出曾被誉为“药中之王”。2024年7月,云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中,发现1500多株野生金线莲被非法采摘。由于对光、温、湿、水、肥的要求极高,这些野生金线莲正面临根系脱水、菌群被破坏的生存威胁。为确保其成活率,在审查起诉阶段,云安区检察院根据检校联动协作机制,建议林业部门把剩下存活的仅500多株涉案金线莲尝试送往具备科研和培育条件的广东药科大学进行抢救和管护,最终结果不但全部成活,且人工培养扩繁达到了1000多株,取得了较好的后续管护效果。

一体履职加强综合保护

在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过程中,云安区检察院注重一案多查、一体履职,在对违法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犯罪嫌疑人追偿野生植物抢救及管护支出5000元。另经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联合高校科研团队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涉案重点保护植物生长地存在较大破坏和偷采风险。2025年4月,云安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立案,并分别向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推动职能部门加强重点区域执法巡查,加固了铁丝防护栏和增设警示宣传栏,增设了无人机巡查设备,联合省科学院动物所在涉案重点区域设置红外监测设备,同步加强重点保护植物动态监测。

联建机制推动长效治理

在了解辖区内高校的药学科研优势和培育条件后,云安区检察院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吸纳了20多名广东药科大学的师生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鼓励和动员他们以专业知识和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积极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和抢救管护重点保护植物。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林业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形成涉案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紧急救助、鉴定、管护、回归工作机制,加强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非法采摘、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形成司法修复和科研保育深度衔接模式,促进提升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社会治理水平。

检察机关通过履职办案不仅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更推动了生态修复和长效治理。千株重点保护植物的扩繁并顺利回归野外,正是以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也为公益诉讼护航生态环境交出了一份实在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