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总统令!西线即将开通! 这是一份俄罗斯联邦总统签署的关于俄哈边境海关监管特殊性的政令,核心是规范特定货物在俄哈边境的进口海关流程,以下是关键内容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核心许可 • 适用期限:2025年12月10日前 • 适用货物:由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共和国经俄哈边境(俄联邦段)通过汽车运输,且收货方为俄罗斯法人的货物 • 特殊许可:此类货物进口可豁免欧亚经济联盟货物资质证明、豁免欧亚经济联盟及俄联邦法律要求的标识/信息标注,但需满足政令第2、3款的条件 二、运输方义务(第2款) 运输上述货物时,运输方需向俄联邦海关机关提交收货方出具的书面文件,文件需明确:收货方需按《俄联邦海关监管法》第104条规定的程序申报货物。 三、收货方义务(第3款) 收货方需完成以下事项: 1. 将货物运输、存放至俄海关指定的临时仓库; 2. 向俄工业和贸易部提交自身法律形式、纳税人信息(用于后续货物标识标注); 3. 对临时仓库内的货物,按俄法律要求完成标识/信息标注; 4. 2025年12月27日前,按《俄联邦海关监管法》第104条完成货物的海关申报及其他海关手续。 四、其他核心规则 1. 海关职责:俄海关需配合运输上述货物的运输工具通行; 2. 合规性说明:符合本政令的货物进口,不视为违反海关义务或货物标识义务; 3. 信息上报:俄工业和贸易部需将此类货物的流通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系统,以监控需强制标识的货物; 4. 部门协同:俄工贸部、内务部、国民近卫军等多部门在履职时,需考虑本政令的特殊规定; 5. 解释权:联邦海关局获得本政令适用问题的官方解释权; 6. 排除适用货物:部分商品(如特定税则号列货物、欧亚经济联盟原产货物、违禁品等)不适用本政令; 7. 生效时间:政令自签署日(2025年10月24日)起生效。 该政令的核心是在特定期限内,简化俄哈边境特定货物的进口海关流程,同时通过后续申报、标识等要求保障监管合规。 中俄物流 俄罗斯专线物流中俄边境 哈俄边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