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伐树引纠纷调解促和谐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谁敢动这两棵树,我就跟谁拼命!”村民刘立新(化名)一把拦住正要锯树的工人,朝着村委委员张建华(化名)厉声喝道。惠民县某村的小树林边,两人争执愈演愈烈,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这场冲突,源于村里一项本想为集体增收的伐树计划。8月4日,张建华向村党支部书记张小芳(化名)提议:村南集体土地上的杨树属于自然生长,不如卖掉为集体增加一些收入。张小芳同意后,张建华很快联系了树贩,以1000元的价格谈妥交易。

当天下午,工人刚进场准备伐树,刘立新闻讯赶来。“这两棵树不能砍!”他指着其中两棵杨树激动地说,“这是我特意种在祖坟前的,为的是让老祖宗保佑子孙!”张建华则认为,集体土地上的树木理应由村里处置。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不下,眼看就要动手。刘立新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时,现场气氛依然紧张。考虑到属于民事纠纷且天色已晚,民警建议双方第二天到联村调解室协商解决。

8月5日上午,联村调解室内火药味仍浓。刘立新一口咬定张建华“蓄意挑衅”,说:“他早就对我不满,这次分明是借伐树找茬!”张建华也怒气未消,指责刘立新在工人面前出言不逊,坚持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更关键的是,双方对树木归属各执一词:刘立新坚称树是自己多年前亲手所种,张建华则咬定“集体土地上的树都是自然生长的”。调解持续了一个小时,双方寸步不让。眼看僵持不下,民警请来皂户李司法所司法人员共同参与调解。

接到电话后,皂户李司法所所长刘奇和调解员杜玉海立即赶到联村调解室。他们先把情绪激动的刘立新请到隔壁房间。刘立新坦言,那两棵树确实位于集体土地上,但因紧邻自家祖坟,是他当年特意挑选的稀有树种,意在守护先人。

另一边,张建华也向调解员倒起苦水:“卖树是为了增加集体收入,是为大伙好。可他开口就骂人,工人们都看着呢,这让我以后怎么开展工作?”

了解双方想法后,刘奇又征求了张小芳的意见。张小芳表示,两棵树的归属确实难以认定,双方都拿不出有力证据。

摸清症结后,刘奇决定分两步推进调解。他先对张建华说:“刘立新骂人确实不对,但您也承认骂回去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属于违法,但你们是在田间争执,不算公共场合的侮辱行为,后果也较轻。因此,单方面要求对方道歉,在法律上难以支持。”张建华沉默片刻,认可了这一说法。

做刘立新的工作时,刘奇换了个角度:“就算树是您种的,但长在集体土地上也是事实,是不是该给集体一些补偿?”刘立新表示同意,张小芳和张建华也觉得可行——这样既维护了集体利益,也照顾了村民的情感需求。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村委会可处理集体土地上的其他树木,但保留刘立新所种的两棵杨树;刘立新自愿向村集体缴纳100元,作为对占用集体土地的补偿。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无论是集体利益还是个人情感,我们都要认真倾听诉求、妥善处理问题。哪怕多跑一趟路、多说一句话,只要能化解矛盾,这就是我们调解工作的意义所在。”刘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