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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四年,女儿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我的18万彩礼,必须还给我!法院判决已下,但被

婚后四年,女儿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我的18万彩礼,必须还给我!法院判决已下,但被撕裂的亲情如何修复? 近日,浙江台州,法院公开审理了一桩因彩礼保管引发的纠纷案。婚后四年,女儿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索要自己的18万彩礼。 原告小张,浙江台州人,2020年6月与林某相亲后订婚,小张的父母向男方收取了18万的彩礼。双方于2020年8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女。 婚后,小家庭经济不宽裕,生活比较困难,为了贴补家用,小张多次找父母索要自己的18万彩礼,但都被拒绝。 甚至在小张生孩子急需医疗费的时候,父母也不肯返还。 2024年,小张直接提起诉讼,认为父母收了彩礼,既未给自己办婚礼,也未给自己置办嫁妆,遂将亲生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父母返回18万彩礼。 小张父母认为,按照传统习俗,彩礼是男方或者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并由女方父母支配的钱物,并不属于女方个人。 而且自己也曾向小张支付过部分生活费,并在小张生孩子时向其亲属支付了8800元的红包。 近日,法院审理宣判,法院认为彩礼虽按传统属男方对女方家庭的赠与,但应兼顾时代发展,认定该款项为女方父母与女儿共同所有。 鉴于父母未办婚宴、也未置办嫁妆,且女儿有实际生活需求,法院酌情判决父母返还女儿10万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未上诉,现已自动履行完毕。 网友们纷纷谴责小张父母的行为: “这媳妇在自己家日子得多难过?” “这是什么迂腐思想?还以为自己生活在封建社会呢?” “彩礼不就是给小两口的启动资金吗?什么时候成了给女方父母的了?” “这是什么父母?是不是亲生的?” “女儿生活那么困难了,还要扣下彩礼,怎么忍心呢?” “陋习!这算不算是贩卖人口的一种?” “扣着彩礼,女儿嫁过去还不是要打工还债?怎么做到心安理得的?” 有一网友说,自己当初要结婚,男方给了六万六的彩礼。自己问妈妈给自己多少,妈妈说要留下养弟弟妹妹,然后自己就直接没结婚。 彩礼,在传统观念里,是男方答谢女方家庭养育之恩,其所有权和支配权自然归女方父母。但这种观念下,彩礼带有“买断”女方劳动力的含义,女子出嫁就是男方家人,对父母无养老义务,亦无继承家产的权利。 但到了当今社会,男女平等拥有对父母的养老义务和继承权利。彩礼已经被视为对新婚夫妇的赠予,是帮扶小家庭的启动资金,而非给原生家庭的“补偿”。 至于这个资金是多少,要看双方家庭的实力情况,有则锦上添花,无则依旧风华。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家庭,把孩子养大成人都已经很不容易了,只要有余力,父母都会选择在儿女婚姻上出一把力。 无论是买房买车结婚,只要父母能力范围内的,都会尽力而为。 但也有一些家庭,要求高额彩礼,甚至扣下彩礼,结果导致女儿结婚后要一起打工还债。这样的结果,也给婚姻埋下了不定时炸弹。 注定了婚姻的一地鸡毛。 为人父母,做好能力范围内的托举,而不是拖儿女的后腿。儿女的婚姻,给予的只有托举和祝福,而绝非是一场交易或一次“回本”的机会。 这场亲生父母子女对簿公堂的闹剧,法律的判决可以理清财产的归属,但无法自动修复受损的亲情。 只有当亲情回归纯粹,建立在爱与支持之上,类似的家庭悲剧才会越来越少。 信息来源于法治进行时,侵联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