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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一笔迟到的尾款一场“有温度”的调解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店铺转让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与持续跟进下,不仅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在案件履行期间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原告周某将名下的店铺转让给被告李某,双方约定转让费用后,店铺如期交付李某经营。然而,在支付大部分款项后,剩余5万元尾款李某却迟迟未能结清。周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龙潭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翻阅案卷,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于是,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与难处。

“法官,我不是想赖账,最近资金周转确实遇到了困难……”调解过程中,被告李某道出了自己的窘境。而原告周某也表达了对尽快收回款项的期望。捕捉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后,承办法官抓住时机,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

然而,就在还款期限临近之际,被告李某主动给法官打来电话,说明其目前仍面临资金压力,恳请协调延期。

法官再次联系了原告周某,将被告的现实困难详细释明,“她能主动联系法院,说明有履行的诚意。相互理解,或许能换来更好的结果。”在法官的真诚沟通下,周某表示理解李某的难处,同意将还款期限适当延后。

为确保协议最终落实,承办法官还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李某按新约定及时履行。

这起案件,从“对簿公堂”到“达成调解”,再从“同意延期”到“跟踪履行”,法官延伸司法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传递了司法的温情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