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案这“捂”的架势 真是越看越让人纳闷 一会儿说 “非案件利害关系人”,一会儿扯“涉及当事人隐私”,口径倒是统一得很,可老百姓想知道的真相,半点儿没见着。 难怪有人敢这么“横”,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假证、伪造病历、虚假诉讼,这些听起来就离谱的事,要是搁普通人身上,早该有说法了吧?怎么到这儿就成了“没人管”?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么大的案子,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大家监督,不是最基本的吗?许敏要是再报案,能得到不一样的回复吗?真心希望懂法的律师能站出来,给大家好好普普法,咱们宪法里到底是怎么说的?你觉得要想让真相浮出水面,最该先解决哪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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