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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有些事儿,真是能把人活活气死。 一个开小饭馆的女老板,在自己店里,被一

我跟你说,有些事儿,真是能把人活活气死。 一个开小饭馆的女老板,在自己店里,被一个醉汉先动手打了。她情急之下还了手,结果呢? 警察来了,给她也弄了个“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 理由是“殴打他人”。 绝了。 这事儿还没完。那个先动手的醉汉,回头倒把女老板告了,说她还手时,用啤酒瓶在他脸上划了个1厘米的口子,张嘴就要4万块赔偿。 你品品,这叫什么事?流氓打了人,还要被打的人赔钱,就因为他皮薄,流了点血? 女老板不服,她也是个硬茬。她不光要应诉,还要反过来告当初处罚她的公安局,她要撤销那个荒唐的“殴打他人”的处罚。 可想而知,这条路有多难。 一审输,二审输,申请再审,还是被驳回。整整三年,那个“殴打他人”的帽子,就像一口黑锅,死死扣在她头上。 换个人,可能早就认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跟公家打官司,太耗人了。 但她没有。 转机出现在检察院介入之后。检察官说了一句振聋发聩的话,我觉得所有人都该记下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说白了,法律要是怂了,坏人就更嚣张了。 你不能要求一个正在被一个醉酒壮汉殴打的女人,冷静地计算自己该用几分力气还手,该用什么角度,才不算“防卫过当”。那是电影,不是生活。 生活就是,危险来了,你抄起身边最近的东西保护自己。这是本能。 最终,法院再审,撤销了对女老板的处罚。 她赢了。 花了三年,她终于为自己讨回了一句“你是正当防卫”。 这三年,磨掉的是时间,但磨不掉的是一个普通人骨子里的那份“理儿”。有时候,我们争的不是钱,甚至不是输赢,就是为了争这口气,为了告诉所有人: 我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