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从2025年12月1日起,山西通过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为大龄未婚女性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该《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这意味着,以后在山西,再有人叫女性“剩女”等带有诋毁侮辱性质的称呼,可是不行的哦,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这一法律的出台,是对女性选择的尊重,让女性可以更自由地决定自己的人生,结不结婚、何时结婚,都由自己做主。它也传递出一个信号:婚姻不是女性的必选项,单身同样可以很精彩。姐妹们,勇敢做自己,你的人生你做主! 山西保护大龄未婚女性 妇女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