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位关注罗大美案判决的律师朋友聊天, 他说了句关于杨恒的话让我愣了半天 “十三年有期徒刑,出来后的世界可能比高墙内更冷。” 他说,很多人只盯着十三年刑期不长,但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罚金,加上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这些才真正压垮未来。退赔责任若与余金生、沙玉姣共同承担,而另两人几乎挥霍了全部二百多万赃款,这笔债可能长久压在他身上。就算刑满走出监狱,信誉已彻底破产,谋生路径变得极窄。以前在美容行业的工作机会基本关闭,体面稳定的岗位大概率与他无缘。重头开始?谈何容易。每日睁开眼就是生存压力,这种长期的精神重负,不比短暂的牢狱生活轻松。 罗大美的家人对判决无法完全接受。他妹妹觉得,杨恒在共同犯罪中参与了预谋、实施了诱骗,却只被定为从犯,既不承担抢劫全额退赔责任,也不对死亡结果负责,这样的结果不是惩罚,倒像是奖励。家属已经准备请求检察院抗诉。他们心里的缺口,法律似乎还没填平。 法律文书上的从犯认定,和家属眼中的严密分工团伙,中间隔着对公正的不同量度。一场悲剧,毁了一个努力活过的人,也撕裂了几个家庭的未来。日子可以重启,但有些重压,一旦落下就很难卸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