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大选将至 选举犯罪与刑罚标准详解请看这篇】洪都拉斯大选将于11月30日举行,这将决定国家未来4年的发展方向。然而,许多民众对大选的了解甚少。为此,《论坛报》近日刊文介绍了相关信息。 在选举犯罪方面,根据总检察长办公室官网的定义,选举犯罪指的是损害或危及选举正常进行、破坏投票基本特征的行为。基于这一定义,检方联合打击选举犯罪特别小组(UECDE)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选举犯罪的条款说明。 选举胁迫与威胁:任何未经合法授权者,若阻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妨碍选举机构使用设施履行职能、在投票开始时干扰或变更投票地点,将被处以4至6年监禁。 伪造选举文件:伪造全国选举名册、选民名单、投票记录簿、会议记录、认证文件、失格选民名单、证件、选票、身份证或候选人名单者,均构成犯罪,将被处以4至8年监禁,并剥夺同等期限的公民权利。 其他选举犯罪:未经国家选举委员会(CNE)许可设立投票站(MER)、冒充CNE成员、违反投票保密原则、买卖选票或实施类似行为者,将被处以4至6年监禁。 对外国人的附加处罚:以任何形式妨碍选举或干涉洪都拉斯国内政治事务者,将被驱逐出境:冒用洪都拉斯身份行使投票权,非法持有洪都拉斯身份证并行使投票权的外国人将被判处10年监禁。 破坏宣传品:故意损毁或破坏在授权公共场所张贴的选举宣传品者,处以相当于100至200日最低日薪的罚金。 上述犯罪行为由CNE和选举司法法院负责裁决。UECDE的职责是,当选举权利受到侵犯时,进行调查并提起诉讼。UECDE拥有全国管辖权,因此所有检察机构在接到要求时,均须依法配合调查选举相关犯罪案件。 在大选流程方面,在11月30日投票结束后,CNE须通过初步选举结果传输系统(TREP)尽快发布初步结果。 结果经核验后,CNE将宣布当选者,并开启现政府与新政府之间的权力交接期。根据宪法规定的时间表,新总统将在指定日期(明年1月27日)正式就职。 此次选举不仅标志着行政权力的交接,更涉及国会128个席位及中美洲议会代表的选举,因此具有重要的制度性与政治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