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ST新元)10月24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公司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朱业胜等4名责任人拟合计被罚款810万元,其中朱业胜因情节严重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ST新元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经江西监管局查明,公司在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已于2025年5月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具体来看,各报告期虚增数据如下:
年度/期间
虚增营业收入(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
虚增营业成本(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比例
虚增利润总额(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
虚增存货(元)
占当期披露总资产比例
2022年
167,494,781.41
29.52%
141,455,478.51
37.03%
26,039,302.90
23.81%
31,934,091.34
1.83%
2023年
100,817,295.57
43.09%
84,014,413.51
43.26%
16,802,882.06
8.39%
54,234,579.03
3.34%
2024年上半年
70,988,416.15
32.18%
61,569,267.52
32.67%
9,419,148.63
18.21%
58,571,003.83
3.89%
经统计,上述三个报告期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39,290,493.13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52,261,333.59元。
根据告知书,江西监管局拟对*ST新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朱业胜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瑞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刘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盖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朱业胜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因策划并组织、实施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拟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内,其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相关业务或担任董监高职务。
*ST新元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将深刻反思并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后续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