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男子酒后冲动,对酒吧女老板实施不当肢体接触!调解后过错方一次性赔偿15万

10月中旬,大兴安岭地区调解中心联合长虹派出所,通过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酒后打架引发的人身伤害与财物损坏纠纷。

10月中旬,内蒙古居民齐某某与4名朋友前往加格达奇某酒吧饮酒。在此期间,齐某某因饮酒过量行为失常,对酒吧女老板刘某某实施不当肢体接触。刘某某当即对其行为进行指责,齐某某恼羞成怒,转而对刘某某进行殴打。同在酒吧饮酒的顾客顾某某、吕某某见状,立即上前阻拦并推开齐某某,试图制止冲突。但齐某某的4名朋友误以为顾某某、吕某某在“殴打齐某某”,随即加入冲突,共同对刘某某、顾某某、吕某某三人进行殴打,导致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混乱中,酒吧内桌椅、酒水等物品也遭到严重损坏,现场秩序一度失控。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矛盾逐渐升级。

案件发生后,长虹派出所接警并迅速赶到现场,随后联合大兴安岭地区调解中心共同推进纠纷的化解工作。

考虑到双方仍受情绪影响,调解团队采取“分开沟通”策略——向齐某某一方详细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中关于“酒后滋事”“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其行为涉嫌违法,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治安拘留;同时向刘某某、顾某某、吕某某三人说明调解的优势,告知其合理诉求需通过合法途径表达,避免矛盾二次激化。

待双方情绪平复、均表达调解意愿后,调解团队组织面对面协商。调解员引导齐某某一方认清自身过错,也让刘某某等人感受到对方的认错诚意。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并通过规范流程确认调解细节。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这起纠纷以“道歉+赔偿”的方式化解:齐某某一方当场向刘某某、顾某某、吕某某三人诚恳道歉,一次性赔偿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酒吧财物损失共计1500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明确赔偿款支付时间。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