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位女子到南充办事,看到路边有划公共停车位,女子就把车子给停到线内。这时,一位男子走过来,凶巴巴对着女子说:“赶紧开走,这里不给你停。”女子很诧异,男子说,自己在这边开修车店,这个公共停车位被自己租下来了。女子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但是男子又拿不出来。停好之后,女子离开还不到一分钟,就被男子拿着钢丝把车轮给扎破了。 十分钟后,女子回到车子旁边,却发现车轮干瘪瘫软。据凤凰网10月20日报道称,修车店男子不仅给人家车轮扎破,还安排了两台车给女子的车辆前后堵得严严实实的,这可把女子气的不轻。 10月18日,罗女士开车来到南充附近办事,看到路边有划好的停车位,罗女士按规停放好车辆。 谁知,就在刚要离开的时候,过来一位男子,对方走过来就凶狠狠的说:“喂喂!这里不给停车,赶紧开走!” 听到这话,罗女士非常纳闷,就反问道:“这里是公共停车区域啊,为什么我不能停?”见到女子反问,男子就闪烁其词:“这两个车位都是我租下来的啊,我是这边修车店老板,这里归我管理。” 罗女士知道这就是套路,因为是在这边修车,就把公共区域的停车位默认为是自家的了。她可不惯着,就让男子拿出租赁合同,确实租下来,自己就开车离开,绝不停靠。 但是男子支支吾吾,既拿不出合同,也说不出个理所当然。罗女士感觉对方就是莫名其妙,锁完车就离开了。 谁知道,罗女士刚离开一分钟,刚刚那位男子,就回到店里,拿出一个钢丝,对着罗女士的后轮胎用力一扎。瞬间,轮胎就开始漏气。 这还不解气呢,男子又安排了两台车,一前一后的堵住了罗女士的汽车,就是说,等下罗女士回来,是怎么也开不走的,插翅难飞。 十分钟之后,罗女士办完事回来,回到车位时发现自己的车子,被前后两台车给堵得死死的,根本就没办法开出去。 再看看后车轮,此刻已经完全干瘪,清晰可以看到被扎破的痕迹。询问男子之后,他还故作镇定,非常委屈的说:“你可别诬赖好人哦!” 幸亏车子有哨兵,调取监控一看,刚刚男子的恶劣行为,完全就被拍摄下来。 掌握证据之后,罗女士直接报警,工作人员来临之后,进行了协调。罗女士把事情原委都作了告知,她只想明白一件事:这个车位到底属于谁的? 最后,修车店老板也自知理亏,答应作出赔偿。但是罗女士的态度也很坚决,首先,她不需要赔偿,但是对方必须公开道歉;如果做不到,她就会走上诉路线,责告对方。 1.公共停车车位,店家可以私自侵占吗?恶意阻挠他人停放车辆,还扬言说被自己租下来,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道路安全管理法》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公共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去设置障碍物,或以口头威胁等方式私自占用。 本案中的店家声称,这两个车位是自己租用下来,但是却没法提供合法产权、租赁合同或者使用权凭证,因此,他无权禁止他人停放在这个公共停车位。 2.故意使用钢针将他人的车轮胎扎破,此举是否构成犯罪呢?会面临怎样的责罚? 根据《刑法》规定,随意破坏他人交通工具,如扎胎行为会导致车辆在行驶中爆胎、失控,非常危险。即使没有实际发生事故,仍可能构成此罪,会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根据男子的主观恶意目的可知,男子是故意作出破坏性事件,不仅故意毁坏财物,甚至还会造成隐匿的危险,此举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女子可以正常起诉,要求男子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如果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可以依法处以行为人5-15日的行政拘留,并且罚款500-1000元。 罗女士的哨兵监控记录了男子犯案的全过程,男子具备蓄意破坏的动机,并且也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女子可以主张其赔偿,甚至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公共车位不仅不可以私自占用,甚至还心胸狭隘、作出违法的破坏行为,此举实在过分。看完这位修车店老板的扎胎过程,大家是否也感觉太恶劣了呢。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