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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湖检·励匠行|湖检大讲堂:以“证”促审,依“据”求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0月23日,湖州市检察院举行“湖检大讲堂”专家讲座。活动特邀中国政法大学胡思博副教授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权威解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屠晓景主持讲座。本次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基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证据法研究所所长胡思博

胡思博副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博士后,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基地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等职,是民事诉讼法与证据法领域的杰出中青年学者。他长期致力于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国家级奖项。

胡思博系统梳理了《规定》的修订背景与核心精神,聚焦于证明责任法定化、自认体系化、免证事实精细化、书证审查实质化、电子数据明晰化、鉴定程序规范化等六大制度变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详细解析了如何从“举证责任倒置”向法定分配与举证责任缓和理性回归,如何把握自认的免证效力与撤销条件,如何区分不同免证事实的“足以反驳”与“足以推翻”反证标准,以及如何审查私文书证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等关键议题,为全体检察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规定》提供了清晰、专业的指引。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干警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深刻领会《规定》精神,自觉将证据规则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在办案中做到多学习、多钻研、多运用,不断提升证据审查判断的专业能力,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效。

期数|2797

供稿|第四检察部

摄影|案管办

制作|湖小检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