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元嫖资换10个月刑期?这不是惩罚,是对生命的警醒! 别觉得“传播性病”离自己很远!广东女子明知患艾滋还无措施卖淫,30元的交易背后,藏着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的无知。 有人说判10个月太轻,可比起刑罚,更该反思的是“明知故犯”的恶——她清楚艾滋的危害,却把风险转嫁给陌生人,这哪里是谋生,分明是在“投毒”。更可怕的是,这种行为不仅毁了别人,也让自己彻底陷入绝境。 法律的判决是底线,可真正的防护从来靠自己。别心存侥幸,任何无保护的高危行为,都是在拿生命赌运气。你觉得该如何加强对这类行为的监管?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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